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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参加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旁听庭审活动及座谈会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
    发布时间:2017-12-18
    来源: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2017年第四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普法办于12月14日上午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并召开座谈会。质检总局总检验师张际文出席,认监委、标准委、法规司各派代表参加了活动。

    旁听庭审活动结束后,司法部部长张军主持召开了“领导干部如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的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各部级领导围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内容发表意见。总检验师张际文代表质检总局进行了发言。

    张际文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上所作的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充满了法治精神、法治元素,是新时代法治质检建设必须遵循的科学理论和重要的思想武器。

    张际文强调,质检总局成立以来,历届党组都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2010年9月召开的全国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支树平局长代表总局党组向全系统郑重提出“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的目标要求。七年来,总局不断加强科学立法,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普法,质检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日臻完备,依法行政水平得到大幅提高。自2015年至2017年三年内总局发生一审和二审行政诉讼案件233件,胜诉率为97.5%,司法纠正率低于3%。

    张际文认为,要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单位“一把手”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不仅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而且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特别是在用人导向、年度考核等方面,要把法治能力和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二是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法工作需要全员、全过程、全领域参与其中,形成各单位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要将述职述廉和述法相结合,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作为领导干部述法的重要内容,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切实解决普法工作“一阵风”的问题。

    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部级领导及司处级干部参加活动。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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