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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作者:工标网
    发布时间:2017-12-18
    来源:

    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29号)》发布,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一、 编辑性修改

    序号 标准条文号 内容
    1 4.7.5 表1和表2中个别试验内容名称修改,与正文条款对应。

    7“电池环境试验”改为“电池环境安全试验”

    8“电池组环境试验”改为“电池组环境安全试验”

    8.7“高温”改为“高温使用”

    9.6“短路”改为“外部短路”

    9.8“静态放电”改为“静电放电”

    2 8.8 “警示说明要求见5.3.2。”改为“警示说明要求见5.3。”
    3 9.8 将“静电放电”移至第10章,编号“10.8 静电放电”,同时修改4.7.5表2和表3对应内容。
    4 10.4 “欠压放电时,放电电流为标准放电电流(Idr)”修改为“欠压放电时,放电电流为推荐放电电流(Idr)”
    5 10.7 增加:“注:鉴于串联级数大于6级的电池组的充电限制电压一般高于28V,因此对于此类电池组可不进行本条试验。”
    6 附录E.2 段落中0.450少单位mm,改为:0.450mm。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