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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关于2017年休闲服装等10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
    发布时间:2017-12-19
    来源:

    国质检监函〔2017〕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7年,质检总局针对网络销售的休闲服装、床上用品、女式内衣、电热水壶、豆浆机、电磁灶、移动式插座、智能马桶盖、儿童玩具(塑胶、弹射、毛绒布制)、背提包等10种电子商务产品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检验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采取“神秘买家”从电商平台买样的方式,抽查了506家企业生产的528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有13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5.0%。

    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30%至50%的有4种产品,分别为休闲服装30.0%,女式内衣31.2%,电磁灶34.5%,背提包50.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在30%以下的有6种产品,分别为电热水壶7.5%,儿童玩具(塑胶、弹射、毛绒布制)17.5%,床上用品17.5%,移动式插座20.0%,智能马桶盖27.5%,豆浆机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样品来源。

    本次抽查涉及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凡客诚品、唯品会、当当网、亚马逊、1号店、麦包包等9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其中,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3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80批次休闲服装,涉及74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当当网、苏宁易购、亚马逊、凡客诚品等7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80批次床上用品,涉及76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亚马逊等3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80批次女式内衣,涉及80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当当网、苏宁易购、亚马逊等6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40批次电热水壶,涉及40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亚马逊等4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19批次豆浆机,涉及19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等4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29批次电磁灶,涉及24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亚马逊等4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30批次移动式插座,涉及28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亚马逊等4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40批次智能马桶盖,涉及39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3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80批次儿童玩具(塑胶、弹射、毛绒布制),涉及79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唯品会、苏宁易购、亚马逊、麦包包等7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50批次背提包,涉及47家生产企业。

    (三)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

    一是重点抽查B2C模式电商企业的自营产品。B2C模式即“商对客”模式,是指由电商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本次抽查涉及的9家电商平台企业,其经营模式均以B2C为主。另外,在京东等8家电商平台抽查均以平台自营产品为主,在天猫平台抽查以旗舰店、品牌专卖店为主。

    二是突出抽查问题导向产品。本次抽查产品根据往年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信息、网上消费者重点关注信息和线上舆情信息监测结果等数据综合分析后,选取往年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问题比较多、网上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多和舆情关注度比较高的产品。

    三是突出源头追溯。通过电商平台企业,联系生产企业对样品和检验结果进行确认,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源头追溯机制。

    (四)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智能马桶盖和儿童玩具产品安全问题突出。抽查发现的11批次智能马桶盖不合格产品中,有9批次存在接地措施不合格情况。抽查发现的14批次儿童玩具不合格产品,其中3批次的18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索和弹性绳不合格,有勒伤儿童脖子从而造成窒息或勒伤儿童手指的危险;7批次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不合格,儿童在玩耍时一旦将过薄的塑料袋覆盖面部,有造成窒息的危险;1批次的刚性材料上的圆孔不合格,易产生夹住儿童手指、切断血液循环的危险;1批次的可预见合理滥用后的小零件不合格,易被儿童吞食;1批次的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后的蓄能弹射玩具不合格,测试过程中产生小零件,弹射物被误射或误吞入口腔滑入咽喉可能导致窒息危险。二是纺织产品纤维含量和pH值不合格情况严重。休闲服装2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14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有9批次产品pH值不合格;女式内衣25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23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床上用品1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11批次产品pH值不合格。三是电磁灶产品电磁兼容项目不符合情况突出。抽查发现的10批次电磁灶不合格产品中,有6批次产品端子骚扰电压项目不合格。四是背提包产品振荡冲击性能不达标现象严重。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5批次,有24批次产品存在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情况。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休闲服装。抽查了74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检验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纤维含量等9个项目。经检验,共有2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0.0%。其中14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9批次产品pH值不合格,2批次产品甲醛含量超标,3批次产品耐碱汗渍色牢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耐水色牢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耐酸汗渍色牢度不合格。

    (二)床上用品。抽查了76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检验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纤维含量等9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5%。其中11批次产品pH值不合格,3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超标。

    (三)女式内衣。抽查了80家企业的80批次产品,检验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拉伸弹性回复率等9个项目。经检验,共有2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1.2%。其中23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2批次产品耐干摩擦色牢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耐碱汗渍色牢度不合格。

    (四)电热水壶。抽查了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经检验,共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5%。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4个项目各1批次不合格。

    (五)豆浆机。抽查了19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经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六)电磁灶。抽查了24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产品,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能效等级(热效率、待机功率)、端子骚扰电压、电磁辐射骚扰共19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5%。其中包括5批次产品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项目不合格,2批次产品机械强度项目不合格,1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1批次产品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项目不合格,4批次产品能效等级项目不合格,6批次产品端子骚扰电压项目不合格,5批次产品电磁辐射骚扰项目不合格。

    (七)移动式插座。抽查了共计28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检验了尺寸的检查、防触电保护、移动式电器附件的结构、耐热、绝缘材料的耐非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等五个项目。经检验,共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其中包括3批次产品尺寸的检查项目不合格、2批次产品防触电保护项目不合格、6批次产品移动式电器附件的结构项目不合格及3批次产品耐热项目不合格。

    (八)智能马桶盖。抽查了39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耐热和耐燃、冲洗水温度、暖风温度、坐圈温度、肛门冲洗力、冲洗装置水压和流量特性、喷嘴动作时间等22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7.5%。其中,9批次产品存在接地措施不达标问题,5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4批次产品耐热和耐燃不合格,2批次产品螺钉和连接不合格,1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

    (九)儿童玩具(塑胶、弹射、毛绒布制)。抽查了79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塑胶、弹射、毛绒布制儿童玩具产品,对塑胶玩具、弹射玩具、毛绒布制玩具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锑、砷、钡、镉、铬、铅、汞、硒)、增塑剂(DBP、BBP、DEHP、DNOP、DINP、DIDP)、标志和使用说明共五大类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共有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5%,全部为玩具机械和物理性能项目不合格。其中1批次正常使用材料和蓄能弹射玩具不合格;3批次的18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索和弹性绳不合格,有勒伤儿童脖子从而造成窒息或勒伤儿童手指的危险;7批次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不合格,儿童在玩耍时一旦将过薄的塑料袋覆盖面部,有造成窒息的危险;1批次的刚性材料上的圆孔不合格,易产生夹住儿童手指、切断血液循环的危险;1批次的可预见合理滥用后的小零件不合格,易被儿童吞食;1批次的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后的蓄能弹射玩具不合格,测试过程中产生小零件,弹射物被误射或误吞入口腔滑入咽喉可能导致窒息危险。

    (十)背提包。抽查了47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检验了标识、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配件、拉链耐用度、摩擦色牢度、五金配件耐腐蚀性、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面料)、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里料)等9个项目。经检验,共有2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0%。其中24批次产品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7批次产品缝合强度不合格,2批次产品摩擦色牢度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抽查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如儿童玩具安全性问题,智能马桶盖接地措施不合格,电磁灶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纺织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和pH值不合格,背提包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 2017年电子商务休闲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

    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2. 2017年电子商务床上用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

    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3. 2017年电子商务女式内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

    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4. 2017年电子商务电热水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

    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5. 2017年电子商务豆浆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

    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6. 2017年电子商务电磁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

    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7. 2017年电子商务移动式插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

    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8. 2017年电子商务智能马桶盖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

    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9. 2017年电子商务儿童玩具(塑胶、弹射、毛绒布制)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10. 2017年电子商务背提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

    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7年12月4日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