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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工信部组织发送保护国门生物安全公益短信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动植物
    发布时间:2017-12-19
    来源: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7]12号),专门明确对一年内携带或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的行为进行立案追诉,严重的将处以有期徒刑。这一规定的出台表明了我国政府打击危害国门生物安全行为的决心,也与数以亿计旅客的安全出行休戚相关。今年10月,质检总局会商工信部,通过中国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公司继续向所有出境人员发送国门生物安全公益短信,即凡持有三大通信公司手机的出境人员,每到一个国家或地区,开机第一时间,就收到该短信,这一举措旨在把服务关口前移、提示公众知晓国门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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