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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执法督
发布时间: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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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7月1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08]493号)。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中央“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为确保灾后重建顺利开展,确保专项整治目标如期实现,在大力推进第一批五类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启动列入第二批的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三类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反标准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标实不符、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和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彻底解决无证生产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产品中甲醛、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和黑心棉等问题。特别是对运往灾区、用于灾后重建的产品,严格把关,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