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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检验检疫局严把进口燃气采暖炉质量安全关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12-21
    来源:

    今年1-11月,天津检验检疫局共检验进口燃气采暖炉32553台。其中9月中旬至11月底的秋冬季共检验监管进口燃气采暖炉15233台,占今年前11个月进口量的近一半。

    为保障燃气用气安全,防止煤气中毒事件的发生,天津局多举措严把进口燃气采暖炉质量安全关。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口,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结合能效验证及有害物质成分标识验证开展检验监管工作,全面保障进口燃气采暖炉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关键项目审查,重点核查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中烟气中一氧化碳(CO)含量、排气系统密封性等指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提升企业责任意识,召集天津口岸燃气采暖炉主要进口商进行政策宣传,要求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切实担负相应的安全职责,认真排查燃气采暖炉在安装使用过程中潜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做好对消费者的安全提示警示工作。开展消费者安全提示,组织人员深入燃气采暖炉销售实体店进行走访,要求经销商及时告知消费者安全注意事项,现场向消费者讲解如何选购合格的采暖炉产品,重点提示产品使用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郜 皓 李 坚)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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