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回应欧盟涉华报告:双重标准 违反世贸规则
12月26日,首次中国—阿富汗—巴基斯坦三方外长对话将在北京举行。应外交部长王毅邀请,阿富汗外交部长拉巴尼、巴基斯坦外交部长阿西夫将率团出席对话。
问:据报道,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涉华报告,对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品头论足。同日,欧盟反倾销调查新规修正案正式生效,引入市场“严重扭曲”概念,明确规定在符合市场“严重扭曲”情况下,欧盟可选择第三国或国际市场价格或成本来确定是否存在倾销。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有关报道。欧盟发表有关报告对中国经济发展说三道四,巧立名目对中方采取歧视性不公正限制措施,却绝口不提自己违反世贸规则的行为。这种“坦然”采取双重标准的做法太虚伪。在当今世界各国利益交融日深的形势下,用零和博弈思维来应对本应互利共赢的合作,无疑是刻舟求剑,只会损人害己。
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不仅为中国其他领域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条件,也为世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事实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符合中国的实际,适应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前景光明。
商务部发言人已就欧盟反倾销调查新方法修正案发表谈话。我愿再次强调指出,欧盟做法违反WTO规则,将削弱世贸组织反倾销法律体系的权威性。欧盟作为世贸组织的重要成员,应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尊重国际规则,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我们敦促欧方严格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善意、全面履行国际条约义务,避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关系的大局。同时,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中方合法权益。
问:联合国缅甸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李亮喜被禁止访问缅甸并调查罗兴亚人的人权状况。她表示,中国力挺缅甸令人担忧,国际社会应努力说服中国向着保护人权的方向行事。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中方一贯主张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处理人权问题上的分歧。作为友好邻邦,中国希望缅甸政局稳定、民族和谐、经济发展。
关于若开邦问题,我们已多次应询表示,若开邦问题是缅甸内部事务,有着复杂的历史、民族和宗教原因。我们认为,孟缅双方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问题是唯一的出路。我们注意到,孟缅双方近期已进行了多轮互动,签署了遣返流离失所者谅解备忘录,成立了相关联合工作组,当地局势已明显缓和。我们认为,国际社会应当为孟缅双方通过对话协商解决有关问题的努力提供建设性帮助,而不是使问题复杂化。
问:巴勒斯坦总统阿巴斯日前向中国和俄罗斯派遣了代表团,寻求对巴以和平进程的国际支持。这是否意味着中国将取代美国主导斡旋巴以和平进程?
答:中方在巴勒斯坦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我们支持并积极推动中东和平进程,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复民族合法权利的正义事业。
昨天我已经介绍了,12月21日至22日,中方将在北京举办巴以和平人士研讨会。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执行委员会委员马吉达拉尼和以色列副议长、议会两国方案小组组长巴尔将率团与会。王毅部长将会见巴以双方与会人士,外交部部长助理陈晓东将出席研讨会开幕式。中方希望通过举办此次研讨会,为巴以双方和平人士提供表达追求和平愿望、进行沟通交流的平台。我们愿继续为推动巴以和平进程提供建设性帮助。
问:新西兰政府已拒绝中国海航集团收购澳新银行子公司UDC Finance。中国政府是否了解这一情况?是否与新西兰政府进行了沟通?
答:我还没有听说你提到的情况。作为原则,中方一贯鼓励中国企业按照市场原则依法同外国开展平等互利的合作。
问:你能否详细介绍中阿巴三方外长对话机制以及对此次外长对话预期?
答:作为阿富汗、巴基斯坦两国共同的邻居和朋友,中方一贯支持阿巴两国友好相处、实现共同发展。今年6月,王毅外长穿梭访问阿巴两国时,三方同意建立中阿巴三方外长对话机制,为增进三方对话与合作搭建平台。
这将是中阿巴三方外长首次对话。三方将围绕“政治互信与和解”、“发展合作与联通”、“安全合作与反恐”三大议题深入沟通。中方希望三方通过此次会议凝聚共识,增进互信,促进阿巴改善关系,推进三方合作,共同致力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问:印度近日再次就马苏德列名问题向中方表达了不满。印度常驻联合国代表在安理会称,由于一些国家“狭隘的政治考虑”,安理会在反恐问题上一直难以达成合作。你对此有何回应?
答:关于1267委员会列名问题,中方已经多次表明立场。由于印方比较关切,我们每次都不厌其烦、认真诚恳地回答相关问题。
中方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主张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我们的决心和诚意是不容置疑的。在反恐问题上,中方始终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作出判断和决策。中方在1267委员会采取的相关行动,符合安理会决议和委员会议事规则。我们愿同有关各方在安理会等平台继续加强反恐安全合作,共同维护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安全。中方有关行动坦坦荡荡、光明磊落,同“狭隘的政治考虑”没有任何关系,这顶帽子扣不到中国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