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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2-25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推进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实施,推动我省绿色产业发展,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

    《方案》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标准与认证的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突出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要立足现有基础,分步实施,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选择,逐步实现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整合目标。

    《方案》要求,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统一发布的绿色产品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确保评价科学合理;推动国家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在海南的实施,贯彻实施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发布的绿色产品标识、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组织开展好绿色产品认证工作;要创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主动参与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制定工作;要运用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引导海南绿色产业发展,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质量、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打造绿色农产品品牌;要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实施。

    《方案》提出,到2020年,按照国家的要求,统一绿色产品内涵和评价方法,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统一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记者 原中倩)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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