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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检验检疫局强化绩效考核工作服务三晋经济发展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12-26
    来源:

    山西检验检疫局强化绩效考核工作服务三晋经济发展

    山西检验检疫局(下简称山西局)根据总局、山西省委省政府总体安排和部署,切实加强绩效管理考核工作,不断推进检验检疫事业发展,连续多年被评为促进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贡献单位,助力山西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工作,山西局调整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明确了考核领导组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为全局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建立了组织保障。建立了绩效联络员制度,在全局系统32个部门中,每个部门均确定了1名绩效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工作,对绩效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健全完善了考核工作机制,确保考核联系工作及考核信息的畅通。加强绩效工作的推进落实,定期组织召开绩效工作推进会,督促检查总局绩效目标、山西省责任目标及局内重点绩效目标的推进落实,对各项绩效目标的完成及考核情况进行阶段性分析总结,推进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持续完善绩效目标体系

    一是构建绩效考核目标框架。2017年山西局绩效目标由总局绩效目标、局内绩效目标、山西省责任目标、突出成绩加分四部分组成,总局绩效目标考核结果以60%权重计入总成绩,局内绩效目标考核结果以40%权重计入总成绩,后两项目标考核结果直接计入总成绩,构成了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框架。二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了由8个考核部门分别对政务管理、法制建设、人事教育、党建政工、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等基础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的评价机制,形成了多个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局面,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三是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修订了《山西检验检疫局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以及《总局绩效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公共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突出成绩加分判定标准》、《下调等级和一票否决判定标准》,这些构成了绩效考核的评价体系。四是积极运用考核结果。将全局系统各部门分为四个类别实施考核评价,每个考核类别中的优秀单位,原则上为全局系统的先进单位,并优先推荐全局系统以上的先进单位。对每个考核类别中的最后一名实施考核提醒,严重问题实施降低考核等级或采取组织措施等。

    三、强化绩效工作力度

    山西局积极推进质量体系、绩效考核“双轮驱动”与督查督办“三管齐下”,三套马车并驾齐驱,较好地发挥了合力作用。将质量体系、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列入了全局十件大事工作来抓,进一步强化了质量体系、绩效考核、督查督办三项工作的深度融合,将绩效目标融入质量体系目标,将重点难点绩效目标列入督办事项,对质量体系评审结果、督查督办结果进行绩效考核评分,三个抓手作用更为明显突出,进一步提升了全局机关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启用新绩效考核信息系统

    在总结前期绩效考核信息化工作的基础上,建设和启用了新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于2017年4月底正式上线运行,在新考核系统中建立了被考核部门自查、考核部门考核、绩效部门终审的三级考核机制,加强了各部门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视,全员考核意识得到了提高,绩效考核系统的创新优化,使绩效考核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五、加强考核研究分析和基层考核工作指导

    加大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研究分析,今年提出了以考核态度、责任、质量、效果的绩效考核总体要求,新增了对考核指标的工作责任、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的扣分标准,将总局绩效考核指标更好地转化为局内考核目标。对山西局2015年与2016年总局绩效考核指标的得分、排名情况进行了对比汇总,加强了横向、纵向的比较分析,将分析结果提供全局各部门学习研究,便于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性加强整改提高。加强对基层单位考核工作的调研,组织完成了4个分支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检查指导及培训,了解掌握一线单位考核工作的基本情况,针对性地解决考核问题,指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对2017年绩效考核文件及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并汇编成册,发放各单位使用。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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