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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23项地方标准“助跑”现代农业建设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2-28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综合改革,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2014年,我省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全国范围内征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两个试点省份之一。历经两年多的努力,2016年9月,我省全面完成了农村改革标准化试点的各项任务,并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23项相关地方标准已于今年发布实施。

    目前,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系列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全面展开,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进程全面深入推进,使“标准”有效地服务于现代农业。

    以标准化试点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进程

    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是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高校、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建立水产品、畜禽产品、果蔬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服务团队,为试点地区的农、牧、渔业生产和加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科技服务,建立全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和追溯体系。通过企业辐射带动农户,实现农科教和产学研相结合,有效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试点企业及农民的收入。

    同时,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标准化试点,逐步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模式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体系。这对于提升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我省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的要求,为按期完成试点的各项工作任务,试点开始后,我省渤海大学、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市农业大学等试点单位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推进项目实施。渤海大学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制定了《辽宁省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实施内容。为充分调动各单位与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还建立了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重大事项集体协商议定,必要时通过召开推进会和定期集中办公的方式,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2014年11月,省农村综改办召开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会议。按照基础条件较好、工作扎实等原则,经过专家组的评价和筛选,在水产、果蔬、畜牧三个领域,确定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凌海达莲海珍品养殖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易轩堂海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建平县春风蔬菜种植有限公司、海城市三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铁岭依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单位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

    在试点过程中,试点单位以技术帮扶的形式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设备支持、标准化服务,指导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宣贯实施。通过试点的实施,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明显提高,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推进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进程,取得了示范和推广的效果。

    以创新技术服务模式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为保障试点项目顺利推进,各级政府积极支持、加强引导,创新搭建多种技术服务新模式。以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服务团队及质量安全生产加工示范基地,依托企业带动辐射到农户,实现农科教和产学研相结合。

    搭建科企深度融合模式,省农科院选派由5名骨干专家组成的专家服务队长期入驻海城市三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和经营管理中的关键技术问题。省农科院与企业共同组建蔬菜种苗研发中心,开展蔬菜种苗繁育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蔬菜种苗工厂化繁育、自动化精量播种、温室内环境智能调控等5项新技术。建立蔬菜新品种引进及蔬菜标准化种植体系,为企业培养专业育种、种苗繁育、种子检验、加工、储藏等科技人员80人。

    搭建科企合作研发模式,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具有技术研发、人才培养,以及企业在产品生产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特有优势,以高校或科研院所作为企业的技术依托,通过加强科技交流进行产学研合作。既为企业提供了优良品种和技术支持,又增强了科研服务农业发展的能力,共同促进科技和地方经济发展。

    搭建顾问指导服务模式,省农科院根据企业需求,选派知名专家、教授担任企业技术顾问,通过为企业“诊脉”“配药方”的形式在产业开发、技术集成与推广和科技培训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协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生产操作技术标准,指导生产实践。

    搭建专家政府任职模式,省农科院围绕食用菌栽培、加工和质量检测等方面组建科技专家团队,队长同时兼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农办副主任专门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全面为鞍山瑾宁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科技服务,带动当地食用菌产业发展。鞍山瑾宁食品有限公司、省农科院科技团队和地方食用菌专家共同合作,制定了食用菌的产品生产计划,确定产品收购品种、质量和数量,并与“德圣”“宏山”“利人”等十多个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了香菇、滑菇协议,对企业按所提供的食用菌技术方案进行规范化生产的产品全部收购。

    这些技术服务模式的创新,为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标准化提供了可靠保障,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了政府职能部门、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众多的涉农组织,形成了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这也是农业技术服务模式的一次重大创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集中高校或科研院所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培训与保障、技术指导与咨询、技术应用推广与示范,并建立了贯穿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追溯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质量安全服务体系。

    以标准实施促进现代农业服务增值

    在试点过程中,试点相关单位针对我省具备一定优势的水产、畜禽、果蔬三大产业组建科技服务团队,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以开展农产品安全科技服务为切入点,围绕农业技术推广或示范、农业信息、疾病防治等方面,研究编制农业科技服务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和服务保障标准,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体系,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

    通过两年多的试点工作,试点单位组织专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研究论证,总结提炼了水产、畜禽、果蔬三个重点方向申报了共25项地方标准立项,并获省质监局关于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批准。

    去年9月,按专家审查意见将25项合并为23项地方标准并全部通过了审查,今年1月获省质监局批准发布实施,这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今年5月,按照省财政厅农村综改办的有关要求,在省质监局的指导下,省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开展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系列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全面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标准化进程。

    为使 《农业社会化服务》23项系列地方标准在农业经济发展中得以贯彻实施,确保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进程全面推进,省标准化研究院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将已发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23项系列地方标准印制成册,并编制印刷了方便携带、简单、易懂和实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系列标准解读宣传册,作为宣贯的培训材料和向农户推广材料。通过在省级主要媒体开展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的报道,让全省农户了解农业社会化服务系列标准的实施会为农民带来的效益。

    组织召开培训宣贯会议。今年10月至12月,省标准化研究院先后在沈阳、朝阳、抚顺、盘锦、新民等地,针对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科研院所或高校、农民农业合作社以及农业大户等开展了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广工作。

    与此同时,深入农户推广宣传。各系列标准编制单位各自形成工作小组以及宣传推广小组,分别在盘锦市的水产品养殖、鞍山市的果蔬种植、铁岭市的果蔬种植、抚顺市的畜牧养殖等区域,结合试点的开展对加工企业、合作社、农户和养殖户通过调研、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标准化的宣传推广,使相关企业、农户等理解相关标准。

    通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逐步建立了符合我省实际、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模式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体系。这也是实现标准化试点与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一次有机融合,利用标准化的手段提高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我省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有效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企业及农民的收入,真正体现“标准化+现代农业”服务增值。

    进程

    2014年4月—5月 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启动。

    2014年6月—9月 完成相关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制定相关标准初稿。

    2014年10月—2015年7月 在试点单位、试点区域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实施,收集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修订有关标准。

    2015年6月25项农业社会化系列地方标准立项。

    2015年8月 对试点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试点建设中期报告,提出中期评估申请,接受中期评估。

    2015年9月—11月 针对中期评估结果,建立服务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机制,进一步提高标准实施的有效性。

    2015年12月 整理试点建设的有关材料,进行项目自查,提出验收申请,接受考核验收。

    2016年7月 全面完成农村改革标准化试点的各项任务,通过国家验收。

    2016年9月 按专家审查意见将25项合并为23项地方标准并全部通过了审查。

    2017年1月23项相关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2017年5月 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系列标准开始推广宣贯。

    2017年10月—12月 省标准化研究院在沈阳、朝阳、抚顺、盘锦、新民等地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培训推广工作。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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