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行业动态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作者:国家标准频道
    发布时间:2017-12-28
    来源:

    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样吗 有什么区别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

    “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傻傻分不清?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两者在参保人群、缴费标准、待遇项目等方面不同。

    深圳有“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有一些参保人表示对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傻傻分不清楚”。对此,市社保局对“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缴费标准、待遇进行了详细

    解读。

    先说你是职工还是居民?

    据了解,深圳市生育医疗保险和深圳市生育保险是目前并行的两个生育相关险种,两者同属生育险,但在参保人群、缴费标准、待遇项目等方面不同。其中,生育医疗保险是年满18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本市户籍居民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参加的生育险种。生育医疗保险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征缴和核定待遇,生育医疗保险费由居民本人按月缴纳。

    生育保险是为了使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在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而推行的生育险种。自我市生育保险施行后,单位职工不再参加生育医疗保险,而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征收对象为本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以下统称职工)。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两者缴费标准不同

    生育医疗保险根据居民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档次不同,其缴费标准也相应不同。生育医疗保险费由居民本人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5%按月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按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2%按月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2015年10月1日起,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

    生育保险有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两者待遇项目也不同。生育医疗保险待遇项目即生育医疗费用,自缴费成功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待遇标准中直接记账的按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直接刷卡结算,现金报销的按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核发。生育医疗保险待遇项目没有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为职工缴费累计满12个月后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并在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根据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直接刷卡结算。不符合刷卡记账条件的生育医疗费用统一采用一次性定额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中,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单胎顺产为2700元;单胎难产(含剖宫产)为5200元;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在12个城市试点

    “怀孕后,只要是看产科,所有的费用都是走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不予报销。就算自己孕期的一些反应属于正常人也有、可以走医保报销的病症,但因为自己是孕妇,医保便把她拒绝了。”石市陆女士说,尽管生育保险也给报销产检费用,但1000多元封顶的定额报销额度根本不够用。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提出按照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思路,在我省邯郸市等12个城市开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试点在6月底前启动,试点期限为1年左右。

    当很多妈妈正准备迎接两孩的时候,生育保险政策的这一变化引起不少人注意。生育保险政策的调整,是否会影响职工所享受的待遇?在全面两孩后,生育保险能起到多大的保障?

    险种并未取消同时保险待遇不变

    “试点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主要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但并不影响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保险业内人士指出,“合并实施可以降低运行成本,减少环节,也减少一些经费支出,但不等于从此没有生育保险了。”

    据了解,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有着不同的功能和保障政策。生育保险具有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益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独特功能;其费用无须个人缴纳,体现了雇主责任;生育保险待遇除了医疗费外,还有生育津贴,这些都是其他险种不能代替的。

    另外,生孩子本来就是一种医疗行为,都需要检查、开药、住院、治疗等。而且走生育保险报销也是要去医保定点医院,药品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和医保也是同一个目录,甚至有些地方的生育保险、医保管理机构就是一套班子。如果两个险种独立运行,不但孕产妇享受的待遇变得复杂,管理部门自己也面临着很大的麻烦。

    因此,此次合并实施试点,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也不会变,更不会降低。

    生育医疗费用可报销另加生育津贴

    有读者问,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都有哪些?

    很多参保职工首先想到的是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及药费等,事实上这些都是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享受生育保险更重要的一项是生育津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女性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占到生育保险基金支收的60%以上。生育津贴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由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

    “参保者享受生育津贴,体现了国家设立生育保险的初衷。”保险专家指出,生育保险的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有关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无法工作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险,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并使婴儿得到必要的照顾和哺育,是国家和社会对女性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爱护。

    上述人士指出,以前女职工生育期间的产假工资和医疗费用均由企业自行负担。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在招用员工时,女性往往会受到排斥,因而侵害了女性的平等就业权。但建立生育保险,明确男女职工无论是否生育,都要参加生育保险,就把女性生育负担由企业责任转化为全社会的责任,减轻了企业负担,也降低了招用女性的成本,有助于消除就业时的性别歧视。

    基金运行平稳参保覆盖面扩大后将更充实

    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与出生人口的增加,将促使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增长。

    据人社部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生育保险参保1.84亿人,当期基金收入519亿元,支出527亿元,累计结余676亿元,全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808万人次。

    很多人担心,基金支出大于基金收入,以后基金能否兜住底?

    据介绍,生育保险一直以来运行平稳,而且多数时间内是收大于支,节余还是比较充足的。例如,2015年度,全年共有642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02亿元,支出41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5%和11.8%。而且2014年度也有结余。

    “2016年因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数明显增加,促使基金出现支大于收的状况,这种情况要予以重视,但参保者无须太过担心。”业内人士指出,此前生育保险基金多是收大于支,基金积累充足,支撑能力较强。目前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不足2亿,今后继续扩大参保覆盖面,使基金更充实。而且两险合并实施,将提高基金共济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