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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布货车超载处罚标准及六类可投诉情形
作者: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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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北公布货车超载处罚标准及六类可投诉情形
(责编:左瑞、邓楠)
货车超载,除车辆被扣留外,还可能最高被记6分。这是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近日公布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时透露的消息。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治超执法工作,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湖北省公安交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将依法查处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并明确了具体的处罚标准。
据相关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限载标准未达30%的,扣留机动车,卸载,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3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限载标准30%以上不足100%的,扣留机动车,卸载,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限载标准100%以上的,扣留机动车,卸载,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记6分。
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对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行为有异议或发现有以下六类情形的,可进行投诉。具体包括:不依据称重和卸载单所载明的超载比例实施处罚;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形式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违规收取停车保管费、通行费等费用;超期扣留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作处理;在公路超限检测站(点)以外现场处罚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其他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记者梁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