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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关于防止刚果民主共和国埃博拉出血热传入我国的公告(2017年第35号)(此件作废)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检
    发布时间:2018-01-02
    来源: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5月13日通报,刚果民主共和国暴发埃博拉出血热聚集性疫情,自2017年4月22日以来截至5月13日,累计发现11例疑似病例和3例死亡病例,其中1例死亡病例确诊为埃博拉出血热。为防止埃博拉出血热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前往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周边国家和地区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人员,如有发热、极度虚弱、头痛、肌痛、咽痛、结膜充血等症状,入境时应立即、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口岸不能明确诊断的,应当移交指定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入境后3周内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二、来自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应当配合检验检疫人员的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等工作。检验检疫人员对发现上述症状的人员,要做好防护,并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对染疫或染疫嫌疑人的体液、分泌和排泄物以及染疫或染疫嫌疑人接触过的其他物品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

    三、来自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行李、邮包的承运人、代理人或者货主,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卫生检疫查验工作,对可能被埃博拉病毒污染的按照规定采取卫生处理措施。

    四、前往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人员,可以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或登陆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卫生检疫与旅行健康专栏,了解该地区的疫情和有关预防方法,增强防病意识。

    五、前往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特别要避免接触灵长类及其他野生动物,避免与可疑病人接触,避免直接接触患者或感染动物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食用当地动物产品前应确认食物已被彻底煮熟。旅行中或旅行后发现有相关症状者,应当立即就医。在入境时要向检验检疫机构主动申报。

    六、埃博拉出血热是一种急性出血性传染病,病死率高达50%至90%,可通过接触病人的血液或其他体液,经皮肤、呼吸道或结膜感染,潜伏期2-21天。临床症状为突然发病,表现有发热、极度虚弱、头痛、肌痛、咽痛、结膜充血等,数天后可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皮疹。严重病例可出现无黄疸型肝炎和胰腺炎,及轻重不一的出血倾向。目前对该病尚无有效治疗药物和预防疫苗,主要对症治疗。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个月。

    质检总局

    2017年5月19日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