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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工商质监局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机制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执法督
    发布时间:2018-01-04
    来源: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作为全区综合执法改革的试点区,率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部门,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巴彦淖尔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巴政办发〔2016〕70号)精神,从2016年11月开始,结合自身,主动探索、 统筹谋划、积极创新,全面推进部门内部跨行业和区域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归并执法机构,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此次全市市场监督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共设1个市直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和8个旗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全部按改革要求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局,并按《实施方案》步骤有序推进。

    市直市场监督领域,以原巴彦淖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为基础,归并整合市工商质监局、商务局、粮食局的行政执法职能,组建成立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市工商质监局的派出机构,机关性质行政机关,正科级建制,编制人数41人, 其中:行政编制37人 ,工勤人员4人。负责承担原市工商质监局及派出单位;市商务局及其所属的市商务监督检查所;市粮食局及其所属的市粮食流通监督所的行政执法职责。目前,已完成相关单位与市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事权划转工作。 市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保留行政处罚权事项672项,行政检查权35项。旗县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旗县区政府自行组织实施。从目前状况看,基本模式有以下两种:一种是旗县“三合一”市场监督模式下,整合商务、粮食、价格监督行政执法权模式。另一种是旗县“三合一”市场监督模式下,整合商务、粮食、价格监督、民政、民宗、教育、财政、审计等公共事务及社会事务的“大”监管模式。在具体改革中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制定方案,扎实做好改革的组织与规划。市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市局及时组建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综合执法改革的协调联系工作,确保了组织领导到位。同时,综合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经缜密调研,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内容、方法、步骤,并上报巴彦淖尔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得到了市委、政府的认可,市编委于2017年6月底批复了此方案,标志着市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完成。

    二是厘清职能,构建权责统一的执法新体系。按改革要求,认真梳理,建立市局各执法监督职能科室与市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案件移送制度,将行政执法事项全部移交市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同时,与市商务局和市粮食局接洽,完成与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所及市商务监督检查所的执法职能整合接收工作。

    三是规范行为,认真落实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在确保职能调整划转、执法队伍整合、执法人员配备“三到位 ” 基础上,按“四化 ” 要求,将执法机构主要职能和任务、执法领域、执法程序、执法监督等制度统一上墙,并制作《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度汇编》和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常用法律执法手册》,人手一册,做到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在特色化、信息化建设方面, 依托现有网络优势,运用“互联网+”思维,探索构建智能执法新模式。 依托自治区工商业务系统,进一步开发执法办案模块,建立智能执法新模式。 在五统一方面实现了执法文书、执法专用印章、执法平台、执法证件四统一,执法制服统一。

    四是整合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明显。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市局由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办案,实现了一个部门执法,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成效显著。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后的短短两个月内查办的案件数量和领域都有了很大提高和拓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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