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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利发布进口带壳花生植物检疫输入要求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
    发布时间:2018-01-06
    来源:

    2018年1月4日,智利发布G/SPS/N/CHL/566通报,发布进口带壳花生植物检疫输入要求。包括10条条款,主要内容包括:(1)对来自所有来源的带壳花生坚果建立了以下植物检疫输入要求。货物必须由原产国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并提供以下附加声明:装运物进行熏蒸处理,以控制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Col.,Dermestidae)、米蛾Corcyra cephalonica(Lep.,Tortricidae)、花生豆象Caryedon serratus(Col.,Bruchidae)、鹰嘴豆象Callosobruchus analis(Col.,Bruchidae)、可可豆象Callosobruchus theobromae(Col.,Bruchidae),并标注熏蒸剂、熏蒸剂量、暴露时间、温度等植物检疫事项。(2)货物必须没有土壤和其他植物碎片。(3)包装袋必须被首次使用,不能使用重复包装,并使用篡改和标签或标记,包装材料必须适合在入境口岸进行检疫处。该通报评议时间截至2018年3月5日,具体见:

    http://spsims.wto.org/en/RegularNotifications/View/139362?FromAllNotifications=True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