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进口危险化学品指定口岸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化学品年需求总量逐年增长。但如何更好地管理进口危险化学品,最大限度消除其安全危害,有必要实行指定口岸制度,降低检验监管工作风险。
当前口岸进口危险化学品现状
基础设施条件不一。目前,我国开展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业务的口岸虽有350多个,但各口岸的危险化学品场地规划设置、基础设施配备、应急处置等硬件条件设施参差不齐。
口岸管理水平不一。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监管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在部分口岸不乏有些监管人员只是兼职,或者专职但并未受系统地培训,口岸应急保障能力不足,国内相关口岸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不足。
信息沟通不畅。我国危险化学品监管采取的是多部委联合监管模式,各部门间缺乏统一的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平台,没有做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以危化品进口环节发生泄漏为例,涉及到的部门有安监、海事、检验检疫、港务、公安、消防等部门,但由于目前没有统一的协调机制和信息交换渠道,各部门应加强协调。
进口危化品指定口岸的可行性
指定口岸法律依据充分。《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法检商品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接受商检机构对进口商品的检验。国务院在《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在有条件的口岸支持建设检验检疫指定口岸等。
指定口岸有例可循。我国依法对进境植物繁殖材料、进口水果、进口粮食、进口肉类等进境商品采取指定入境口岸措施。近期,国家正在研究进口煤炭指定绿色口岸,禁止进口煤炭船舶靠泊国家二类口岸卸货,通过指定口岸制度能有效地服务国家对煤炭市场的宏观调控。
危险化学品指定口岸有现实要求。王勇国务委员在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上强调,要全面排查危化品安全风险,加强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安全管控。进口危化品指定口岸制度,是落实在进口环节排除安全风险隐患,促进进口危化品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制定进口危险化学品指定口岸考核标准
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在口岸加大硬件建设投入,支持企业场地、库房及运输网络建设,形成规模效应。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和用房,保障检验检疫技术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从业人员专业化。要强调专业资质,化工专业人员数量配备应满足业务工作需求,非专业人员在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从事相应工作。要加强教育培训,建立专业人员培养、使用与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注重岗位练兵,积极组织开展业务交流、业务技能竞赛、应急能力演练等专业活动。
检测平台高端化。以现有的国家级重点危险品分类鉴定实验室为平台,加快推进相关的检验检疫实验室建设,积极申请资质认可,拓展检测功能,优化检测手段,提升检测水平,切实做到“检得全、检得出、检得快、检得准”。
工作机制标准化。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提高管理效能。要完善安全防护制度,加强现场查验、取样送样、实验室检测、后续监管、应急处置等相关环节安全防护。要完善业务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手册、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等业务规范,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要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岗前技能培训和业务提升、安全危机管理等专项培训。要完善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危化品泄露、爆炸等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及人员安全防护。要制定口岸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综合协调制度。加强各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统一查验机制,消除监管盲区,简化监管程序。
制定指定口岸考核程序。采取“地方政府主导、直属局指导、口岸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有关方积极性。由各监管部门派员组成考核组,重点对口岸制度建设、软硬件设施建设、人力资源配备、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估考核,未通过评估考核的口岸,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业务。#p#分页标题#e#
对指定口岸实施动态管理。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指定口岸的日常监督管理,对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进行核查,确保监管条件符合指定口岸的有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口岸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宁波镇海检验检疫局童存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