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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石家庄市质监局推行“三查”+“痕迹化”强化获证后续监管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8-01-16
    来源:

    为促进获证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持续、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近年来,河北省石家庄市质监局推行“三查”(即年度自查、监督抽查、行业调查)和“痕迹化”工作法,强化生产企业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有力推进石家庄市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

    年度自查,即自查期间,自查获证企业按规定向所在地质监局提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含明细插页)和复印件、《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审查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监督抽查,即在企业自查的同时,质监部门还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主要检查企业是否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或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企业获证所必备的前置资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企业是否违反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等。特别是还对获证企业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查。

    行业调查,即:深入全市所有电线电缆、水泥开展了行业调查,撰写《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水泥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并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痕迹化,即对全市系统《获证企业检查巡查表》进行统一,并要求工作做到检查有记录、问题有整改、资料有存档。

    据悉,2017年,该局共组织298家获证企业年度自查和20家“免核查换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讯员焦强)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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