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总局有关司局,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按照《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局定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全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座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总结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成效,研究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推进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9日报到,10月20日开会,会期1天。
会议地点:北京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
三、参加人员
(一)认监委、标准委、办公厅、质量司、计量司、通关司、检验司、食品局、监督司、执法司负责同志;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局领导和负责消费品质量监督的处室负责同志各1名;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局领导。
(三)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和计生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出席;
(四)邀请部分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生产企业、电商平台、消费者代表,以及部分中央级新闻媒体参会。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在京人员不安排住宿)。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10月17日之前,将参会代表回执(详见附件)传真至质检总局监督司,传真号010-82260195。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 进(联系电话:010-82261677,13902399866);
酒店联系电话:010-84901668。
特此通知。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6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