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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检验检疫局截获违规入境腊肠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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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深圳湾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从入境旅客行李中截获一批腊肠,共10包、重约10千克。由于旅客不能提供任何检疫审批手续材料,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对该批腊肠作截留销毁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火腿、腊肠等生或熟肉类及其制品禁止携带进境。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制品有携带多种病原微生物的可能,如果加工过程没有有效的灭活,一旦接触易感动物,将引起疫情危害农林牧业及食品安全。
随着春节临近,不少旅客喜欢购置火腿、腊肠等风干肉类产品作为年货。今年1月1-18日,深圳湾口岸已截获旅客非法携带入境的火腿、腊肠等肉制品达10批、重50余千克。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旅客,入境时切勿携带肉类及其制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黄砾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