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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两项案件被质检总局公布为“质检利剑”行动典型案件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执法督
发布时间: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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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质检总局公布了2017年“质检利剑”行动十大典型案件。河南省质监局查处的武陟县远洋加油站涉嫌计量违法案、开封市质监局查处的海盟新城项目使用假冒不合格电缆案名例其中。
据悉,2017年1月,省质监局会同焦作市质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武陟县远洋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经检验、鉴定、调查,查明该加油站于2016年3月营业后擅自对加油机主板进行了改动,改动后按动加油机小键盘的设置和清零键,可以在加油中少给油,并可在执法检查和计量检定时按动清零键或对加油机断电迅速还原。该加油站从2016年4月16日至现场检查之日,在改变加油机准确度情况下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加油金额共计13847247.66元,违法所得83083.5元。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17年4月12日,开封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开封市海盟新城项目工地进行检查,发现现场存放电力电缆9种规格型号,电缆上标注的生产厂家为河南金水交联电缆有限公司,轮盘上喷有“金水”字样。经鉴别,这9种电力电缆涉嫌假冒河南金水交联电缆有限公司产品。执法人员对上述9种规格型号的电力电缆进行了抽样送检,结果均不合格。执法人员查封了9种规格型号电力电缆共计4747米,货值1196302.8元。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