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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验检疫局推动外贸企业“证照联办”取得成效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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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该局按照“最多跑一次”工作安排,主动将“报检企业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纳入地方政府部门“证照联办”。进出口企业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可同时申请检验检疫部门的“报检企业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以及其他主管部门的相关证照。该局在收到工商部门转来的申请后,在2天内为外贸企业做好备案。2017年,浙江检验检疫系统共办理外贸企业“证照联办”1826家,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