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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6项地方标准为政务服务划定“标尺”

    作者:国家标准频道
    发布时间:2018-01-26
    来源:

    25日,记者从乐山市政务服务区域性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省内市(州)级唯一获批的国家级政务服务类试点项目——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经过1年多的努力,取得形成6项地方标准和500余项内控标准等阶段性试点成果,6项地方标准当天正式发布实施。市委常委、副市长雷勤出席新闻发布会。

    雷勤指出,乐山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全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此次6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乐山建立起一套完整统一、指导性强、适用面广、权责明确、高效实用的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她希望全市提高认识,全面理解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的重要作用;要上下齐心,广泛宣传,全面培训,加强督促落实,做好新标准的实施工作。

    据悉,此次发布实施的6项标准对推动乐山市“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打造全省“程序最简、办事最快、服务最优”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将发挥积极有效的引领作用。6项标准包括《“一窗受理”服务规范》、《四级政务服务机构建设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制规范》、《政务大厅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工作规范》和《政务服务民情访调与监督规范》。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