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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1-29
来源:
1月2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行一类区每月1189元、二类区每月1110元、三类区每月1030元、四类区每月967元,分别调整为一类区每月1458元、二类区每月1413元、三类区每月1368元、四类区每月1323元。(记者 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