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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让企业受益 昨天申请 今天拿证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8-01-30
    来源:

    1月18日,漳州佰福食品有限公司向厦门漳州检验检疫局申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许可,19日该公司即获得准予许可,具备了出口食品资质。这是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以来,漳州地区首家新备案出口食品企业。

    据悉,新修订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针对进出口外贸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形势、新问题推出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优化了备案流程。

    《规定》在简政放权方面力度更大,主要表现在专家评审主要采取文件评审方式,只对进口国(地区)有特殊注册要求或者风险程度较高的企业实施现场评审。推行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极大简化了备案程序。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的有效期由原来的4年延长为5年。专家评审时限由30日不包括企业整改时间,压缩为20日包括企业整改时间。企业换证申请时间由提前3个月降至30日。取消了2年内不出口则注销出口资质的要求。企业可通过网上无纸化申请,不需现场评审的“最多跑一趟”领取备案证书。

    漳州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漳州地区有400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占福建省39%。《规定》的实施,给众多食品企业的发展和食品出口带来新机遇,将进一步促进漳州外经贸发展。(黄劲辉)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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