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建国主持召开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专题会议以具体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
1月24日,质检总局党组书记侯建国主持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专题会议。总工程师韩毅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2017年质检系统质量提升工作总结、2018年工作思路等相关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了《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贯彻落实质量行动指导意见实施计划(2018-2020年)》和《质检总局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三年实施计划(2018-2020年)》,与会人员就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实施计划相关内容进行了积极讨论,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侯建国在主持研究讨论时指出,党的十九大作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重大判断,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2018年是质检总局开展三年质量提升行动的第一年,也是质检系统“质量提升行动年”,在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质检工作要有新的使命担当和作为。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得更高,看得更远,贴得更紧,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命题和《指导意见》提出的新使命、新特点、新要求,对质检工作的新定位新作用,质检部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和突破点,构建质量提升工作综合机制等重要命题,主动思考,深入调研,积极破题。
侯建国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已经出了试卷,质检系统要认真作答,力争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要围绕《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提升具体产品和服务质量优势上,让人民群众有看得见摸得着的质量获得感。要充分发挥质检部门的职能优势,强化标准化的引领作用,强化企业质量提升的主体作用,加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作用的发挥,加强质量法律法规建设,加强质检技术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力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好质量提升工作。
侯建国要求,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明确目标要求,突出重点任务,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质检总局有关司局要按照《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工要求以及两个《实施计划》,将今年工作重心聚焦到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力做好总局牵头的27项具体工作,主动思考谋划,统筹资源调配,真正构建质检系统质量提升行动“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全系统要力争在质量提升行动中发挥牵头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系统外各部门相关工作,协调和指导全社会各方面参加到全国质量提升整体工作大局中。质量提升办要积极汇总信息,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统筹推进质量提升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具体举措和要求落实到位,实实在在抓出成效。真正在全社会凝聚起推动质量提升工作、建设质量强国的强大合力。
质检总局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提升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