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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进境粮食监管水平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8-01-31
    来源:

    上海浦东检验检疫局 阮祺琳

    粮食是一类特殊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通常以初级农产品的形式进行交易,因此携带疫情风险很高。作为资源型产品,粮食对于国内多个行业都具有较大影响,通过进出口贸易可以起到平抑物价、调节市场的作用。

    粮食关系国计民生,粮价关系社会稳定,因此质检总局在对进口粮食的管理措施上严格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例如,2012年起我国玉米生产、收储连续多年增长,由于我国保护农民利益实行托底收购政策,导致国内玉米库存积压严重,且价格与国际市场出现倒挂现象,一时间进口玉米数量急剧增长,对国内市场造成极大冲击。国务院提出多项举措落实玉米去库存,质检总局积极应对,在粮食的检验检疫管理中,检验检疫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有效提升进境粮食管控水平。

    首先,质量安全是底线、是红线。检验检疫部门在粮食检疫准入时应采取严格的风险分析,包括对原产国疫情发生情况的调查、对种植地土壤污染及农药使用管控情况的摸底、对出口国生产运输存储等环节管理可溯源的要求等,在贸易发生前从源头上提升产品整体质量安全,为后续入境审批、口岸通关等环节的简政放权措施划下安全底线。

    其次,检验检疫部门应配置强大的技术力量和设施设备,确保粮食在口岸快速检测、快速放行、快速出运,同时对于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粮食,做到专业、及时、有效地控制。

    第三,粮食作为初级农产品,田间收割后无法彻底清除携带的检疫性杂草,一旦传入国内将对我国农林业生产带来巨大威胁,但是如果因此在口岸对进口粮食进行检疫处理,一方面给企业带来高额的处理成本,另一方面将极大的迟滞通关效率。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对于进口粮食采取定点加工措施,要求进口企业在粮食入境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需对明确入境后的加工企业进行防疫体系以及加工工艺的现场考核,确保粮食在企业加工期间携带的杂草种子等得到有效灭活,加工残留下脚料等得到规范处理,同时对于定点企业开展年度定期有害生物调查,杜绝疫情发生、扩散风险。粮食在口岸经检验检疫,确定携带的疫情风险,排查转基因、农药重金属等安全因素后,即可运往指定企业加工使用,提升国内运输物流效率,强调优化服务,为粮食贸易便利化提供推动力、减少摩擦。

    根据目前的监管要求,为确保疫情风险得到控制的同时加快粮食通关运输效率,企业需要在粮食入境后办理调运手续,以保证口岸和属地检验检疫部门监管对接。传统的方式是采用纸质单证在口岸、企业和属地部门三方进行流转,这种模式随着口岸贸易量的不断增加、国内物流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对于通关、运输效率的需求。

    对此,质检总局在几年前就未雨绸缪,委托上海检验检疫局就新形势下进口粮食监管开展研究,并开发信息化系统,提升管理效率、提升企业服务、提升贸易便利化。带着“三个提升”的要求,上海局初步完成“进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粮食系统”)并逐步在全国推广,获得了企业、检验检疫部门的一致认可。目前“粮食系统”已覆盖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全面实现了粮食监管信息化、网络化。企业通过该系统办理调运手续,通关时间从平均7-10天缩短至1-2天。

    “数据跑起来、企业闲下来;信息传起来、效率提上来”,原本流向较复杂的情况下需要企业来回奔波4、5个省份花费半个多月办理的手续现在通过系统网上审核仅仅需要几分钟。通过该系统能够全程监控货物口岸发运、企业接收、加工使用以及后续处理的每个环节,避免了过去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针对性差、有效性弱的问题。同时作为监管部门,也能够通过系统实时了解进口粮食贸易情况及国内运输、生产、库存现状,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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