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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监管势在必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8-01-31
    来源:

    江苏泰州检验检疫局港口办事处 赵明华 茆国青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是伴随我国对外贸易的需要发展起来的,在国际贸易中承担着社会质量监管的角色,是提升供给质量、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强化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监管势在必行。

    契合了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归根结底是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进出口领域,2013年以来,国家先后两次调整法检政策,大幅度调整出口法检目录,并提出“牢牢把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推动中国特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的指导思想。2017年9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明确提出“动态调整法定检验目录,改革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实施有效的监管介入和差异化放行。加快完善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管理,探索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一系列宏观政策调整和导向,既说明了简政放权的必要性,也深刻阐明了检验检疫部门在新时代的重要使命——作为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监管者,需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市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运行。

    契合了市场发展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独立从事检验鉴定工作,具有维护国际贸易公平、促进国际贸易繁荣、为政府分责的功能,即具有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双重功能。这因为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参与进出口商品质量评价,是我国出口企业走向国外市场的有益帮助,也是我国进出口商品质量检验鉴定的有益补充,其社会服务功能是很明显的。经过入世承诺的兑现,近年来随着我国外贸经济的不断发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不断扩大,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我国检验检测行业正在超速发展。有数据统计,第三方检测作为我国检测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占整体产业规模的41%左右,2015年我国第三方检测产业规模约为1055.3亿元。外资检测机构利用其成熟的市场运作经验及在出口贸易检测业务中的优势占据了30%以上的市场份额,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这个数字仍将会不断提升。经测算,未来我国第三方检测市场规模有望持续保持25%左右的市场增速,预计到202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700亿元左右,在检验检测市场的占比接近50%。

    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市场经历重组与发展的同时,实际中检验鉴定市场由于缺乏行业约束机制,出现了少数诸如“未经许可从事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机构非法开展业务,出现问题时往往已经人去楼空,难以追溯,严重扰乱检验市场”等不良现象。可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监管工作显得愈加重要。

    契合了检验检疫自身的发展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机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注册资本、技术能力、人员资格等条件,经质检总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获得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接受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该条例将这样一项公共管理职能赋予了检验检疫部门。质检总局于2016年修订发布了《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180号令),从检验鉴定机构设立、日常检查、年度检查、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明确了管理要求。可以说,设立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行政许可制度,加强对其监管,对规范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加强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管理,有利于多层次质检服务体系的构建和国家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完善;有利于体制、机制创新,实现由“重检验”向“以监管为核心”的转变;有利于应对国外日益严格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加大对企业出口的支持力度。应积极培育第三方检验机构,稳步推进法检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突出政府质量宏观调控、政策引导、行业监管职能,有效掌握进出口产品质量状况,大力扶持国有民族品牌检验机构发展,强化宏观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产业优化提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规范检验行为,完善第三方检验市场新秩序,实现高质量发展。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