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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龙口检验检疫局查获进口货物中夹带旧压力容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8-02-02
    来源:

    近日,龙口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进口自韩国的旧冲压机进行到货检验时发现,该批进口货物中夹带1个旧压力容器,经测算其容积约为50L、工作压力约为0.5MPa,属于我国明令禁止进口货物,这是龙口局连续第二年在同类进口货物中检出旧压力容器。

    据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压力容器中的介质往往具有易燃、易爆及高温高压等特点,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会严重威胁到设备和人身安全。旧压力容器也被列入我国《禁止进口货物目录》。

    据此,龙口局工作人员向收货企业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详细讲解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此旧压力容器实施了监督销毁处理。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进口商要强化我国相关进出口法律法规的学习,进口前向发货人仔细核实发货清单,切勿夹带如旧压力容器等国家禁止进口货物,确保进口产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孙 岳)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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