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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征集2018年“山东标准”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8-02-02
    来源:

    各有关部门,各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发挥标准化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山东标准”建设。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征集2018年“山东标准”建设项目,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征集“山东标准”建设项目类别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试点示范、技术组织和基础研究等。

    二、重点领域

    本次征集“山东标准”建设项目重点范围主要包括:

    1.山东省直各部门履行职责急需的建设项目。

    2.工业领域:装备制造、高端化工、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新一代信息技术、智慧城市、轨道交通、核电装备、新材料等。

    3.农业农村领域: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农村“七改”、城乡协调发展、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农村电商、农业社会化服务、蔬菜标准化、高标准农田、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海洋牧场、农村公共服务等。

    4.服务业领域: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高技术服务、文化旅游、健康服务、社区服务、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交通、综治服务等。

    三、申报材料

    (一)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项目

    各市质监部门组织当地企事业单位予以申报;山东省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报送山东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申报单位需提交已立项证明材料(立项文件、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图等),并填写《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二)地方标准项目

    各山东省直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予以申报。申报项目应当是目前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履行本部门职责工作中需要研制的技术要求或规范等。申报单位需提交地方标准项目建议表(见附件2)、标准草案、山东省直主管部门论证意见(会议纪要、专家签字表)等。

    (三)试点示范项目

    各市质监部门按照重点领域组织当地企事业单位予以申报,试点项目数量控制在15项之内(工业领域以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为主),示范项目数量控制在2项之内。山东省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报送山东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试点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山东省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申请书》(见附件3);示范项目必须是2016年以前已通过试点评估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山东省标准化示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

    (四)技术组织项目

    各山东省直主管部门或各市质监部门按照《山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在全山东省某产业或技术领域内处于领先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予以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山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申请书》(见附件5)。

    (五)基础研究项目

    各山东省直主管部门或各市质监部门组织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予以申报。申报项目需具用一定的前瞻性,研究方向明确、内容充实、对推动标准化工作具有较强指导意义。申报单位需提交《山东省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6)。

    四、报送要求

    请各山东省直主管部门、各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做好项目申报的指导工作,严格材料审查,保证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申报材料的齐全完整,并将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3月15日前,形成公文报送至山东省质监局。

    联系人:相吉利

    联系电话:0531-89012080、89012086(传真)

    邮 箱:xiangjl@12365.sd.cn

    附件:1.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

    2.山东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表

    3.山东省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申请书

    4.山东省标准化示范项目申请书

    5.山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申请书

    6.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项目申请书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2月1日

    附件1-6.rar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