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综合新闻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珠海拱北口岸截获约200万颗兰香子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8-02-05
    来源:

    1月28日,珠海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在一名入境旅客携带物中截获约200万颗、重3.7公斤兰香子和约1.1万颗、重0.5公斤黑胡椒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的物品,由于该旅客未办理相关检疫审批手续,检验检疫人员对该批物品依法作出截留销毁处理,并送珠海局技术中心作进一步检测。

    近年来,柬埔寨、越南等国将兰香子开发作为保健饮料,许多出境旅客在对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不了解的情况下,出于猎奇心理喜欢购买一些携带入境自用。但未经检疫非法携带入境的植物种子(苗)、繁殖材料,其来源、品种和卫生状况不明,传带有害生物的风险极高,甚至有可能成为外来物种威胁本地物种以及破坏生态环境。另外,有些植物种子(苗)、繁殖材料含有未经检疫部门批准的转基因成分,可能存在一定的危害。

    珠海局提醒出入境旅客,出境旅游应主动了解和自觉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切勿违法携带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 (邓 霞)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