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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检验检疫局集中销毁一批禁止进境物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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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深圳湾检验检疫局集中监督销毁了一批口岸截获的禁止携带进境物品,共计1197.65千克,包括荔枝、车厘子、黑提子等进口水果以及腊肠、火腿等动物产品。
上述物品均为旅客瞒报或夹带入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的禁止携带进境物。未经检疫处理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容易携带有害生物,一旦传入,将给我国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造成威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规定,深圳湾局依法均实施销毁处理。
春节临近,旅客赴港购置年货潮来临,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旅客,携带物品入境前,务必提前了解禁止携带进境物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勿盲目购买、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田 雨 张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