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1日,《固体废物玻璃化处理产物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编制工作会议在北京顺利召开,项目牵头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再生协会危废专委会的领导和专家出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及浙江丰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重庆)中心、山东博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壹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 《固体废物玻璃化处理产物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归口和管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为归口单位的秘书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王秀腾副研究员代表归口管理单位对本标准组织方式和标准研制向参会各方做了说明。 会议由固管中心危废管理部郑洋主任主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王秀腾副研究员代表归口管理单位做了发言,环保部固管中心胡华龙副主任、中再生协会危废专委会邱琦秘书长、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张后虎研究员分别就标准研究背景、意义和未来的工作建议做了发言。会议介绍了标准参编单位的职责与分工,并结合国内外玻璃化处理产物的检测、界定技术等介绍了标准主要框架,来自8家参编单位的专家分别结合本企业玻璃化项目运行或建设进展情况,对标准内容做了细致深入的研讨。 我国危险废物种类繁多、产生量大、涉及行业范围广,2015 年超过了6000 万吨,未来一段时期,危险废物产生量仍将持续增长。固体废物熔融玻璃化处理所产生的玻璃态物质具有非常高的环境稳定性,发达国家通常将其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危废玻璃化处理不仅可以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还能实现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填埋量。 我国已有10余家企业利用水煤浆气化、高温熔融及等离子体等技术对固体废物进行玻璃化安全处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我国2016年8月1日施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危险废物等离子体、高温熔融等处置过程产生的非玻璃态物质和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772-004-18)”。但是,由于目前国内尚无对玻璃态产物标准的界定,制约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可操作性。 为促进危险废物玻璃化处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2017年7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等单位牵头启动了《固体废物玻璃化处理产物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计划编号:20171153-T-469)的研究工作。2017年10月,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隆重召开本标准启动会,来自相关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龙头企业的7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该标准计划2019年形成标准报批稿,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标准是行业内相关方共同参与的成果,在后续标准研制过程中,项目组将继续邀请有实力的企业加入核心编写组,充实我们的专家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