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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问题导向 构建长效机制 ——质检总局特设局相关负责人解读国办《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8-02-12
    来源: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质量报记者就此采访了质检总局特设局相关负责人,结合目前我国电梯的发展情况及安全形势,对《意见》的出台意义、主要内容、亮点之处以及质检总局贯彻落实《意见》的初步措施等作一解读。

    问:《意见》的出台有何重大意义?

    答:《意见》对电梯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部署,这是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将有力推动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高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建设质量强国”,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对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视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电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便利、舒适的需求。作为人民群众接触和使用最频繁的特种设备之一,电梯是“出门第一步,回家最后一程”。据保守估计,全国每天有15亿人次乘坐电梯,电梯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直接涉及民生保障,受到全社会的极大关注。《意见》提出,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同时,要降低故障率,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促进质量提升和保障城市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梯等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工作。2017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提升特种设备等中国装备质量竞争力的要求。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要重点加强电梯、游乐设施的检测维护,做好城市安全保障。

    我国是电梯生产和使用大国,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量均为世界第一。2017年我国电梯生产量、新增量分别为78万台、68万台,在全世界占比分别约为75%和65%。《意见》明确提出,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促进电梯产业创新发展,支持鼓励电梯生产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全面提高中国电梯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

    电梯是城市运行必备的出行工具,电梯数量和配备水平体现了城市现代化水平,也是保障城市安全的重点之一。《意见》明确提出,促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强电梯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改进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模式,加强对检验检测的监督检查等,促进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三是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电梯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电梯安全涉及主体多、责任链条长,很多涉及社会治理的内容。《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电梯监管改革创新,在从严监管基础上,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和信息化手段,更多发挥企业、社会、市场作用,构建权责明晰、安全有序的电梯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比如,提出鼓励企业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激发企业做好产品和维保服务的内生动力。再比如,提出积极发展电梯责任保险,优化发展“保险+服务”新模式,创新保险约束激励机制,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提升。还比如,提出建立电梯相关信息公示制度,发挥市场机制,倒逼维保单位落实责任,营造公开、透明、优质优价的良性竞争环境。这些措施,就是在做好监管的同时,不断推动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形成。

    问:目前我国电梯的发展情况及安全形势如何?

    答:2003年以来的15年,电梯数量年平均增长20%,万台电梯事故死亡率持续下降。近几年来,根据事故统计所反映的情况,质检部门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攻坚战和回头看等多项专项行动,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电梯总量大幅增长和老旧电梯逐年增加的“双重压力”下,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的安全态势。但是,与发达国家的质量安全水平相比,还是有差距。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和亮点是什么?

    答:《意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电梯质量和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信息化手段,构建市场约束、社会监督、部门监管、综合治理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意见》主要体现5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意见》对房屋建设单位提出了电梯选型和配置需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落实了电梯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管理人对电梯使用与管理的责任,以及制造单位、维保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

    二是畅通资金渠道。《意见》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实施政策和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的机制,以及督促落实“三无电梯”整改资金,有效解决电梯隐患治理资金筹措难的问题。

    三是提升质量水平。《意见》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的要求,主要措施是,打造适应我国国情的更为严格的标准规范体系,提高电梯本体安全和配置标准要求;加强既有住宅电梯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和制修订,支持电梯生产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电梯企业“走出去”,开展电梯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活动。

    四是推进改革创新。《意见》激发安全责任主体的内生动力,构建电梯质量安全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根据风险水平和安全管理状况科学调整电梯检验内容和周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监督管理方面,创新管理模式,推进按需维保,引入“保险+服务”,更好地发挥市场激励约束作用。并通过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推进“自我声明+信用管理”,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五是推动“多元共治”。《意见》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维保使用单位、媒体、社会等方面提出了各方职责,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电梯共治新格局,特别是明确了地方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问:质检部门贯彻落实《意见》的初步措施是什么?

    答:质检总局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部署要求,重点从以下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分解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二是开展提升行动,扎实推进落实。2018年,结合“质量提升行动年”,质检总局将组织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以法规标准为引领,综合运用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科技攻关等手段,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和市场化机制的作用,有效调动企业、技术机构、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等相关方的主动性、自觉性,推动电梯制造质量、安装质量、维保质量、运行水平等全面提升。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电梯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电梯安全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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