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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关于召开《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听证会的公告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
    发布时间:2018-02-14
    来源:

    质检总局根据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拟定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我局决定就规章召开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8年3月16日下午14:30-16:30

    二、报名条件

    (一)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法人、社会团体等)均可作为陈述人或旁听人报名参加听证会。

    (二)作为陈述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供书面陈述意见。

    (三)听证会陈述人不超过10人,旁听人数10人左右。

    三、听证会代表确定方式

    由质检总局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人员,并及时将听证会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告知听证代表本人。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时,可以指定或者邀请有关单位、个人、专家、学者、律师等作为听证代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8日办公时间。

    (二)报名方式:自愿报名。请申请人员填写《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传真或邮件至我局。

    (三)联系方式:

    质检总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人:曾凌云

    联系电话:010-82262840

    传真:010-82260107

    邮箱:faguisi@aqsiq.gov.cn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