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监局抽查烟花爆竹产(商)品结果显示 引火线、标志不合格成主要质量问题
日前,山西省质监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烟花爆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该局对全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销售的烟花爆竹商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样53个批次,其中鞭炮10个批次,双响炮5个批次,烟花28个批次,喷花10个批次,涉及44家省外生产企业(山西省无生产企业)。
本次监督抽查烟花爆竹商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部件(引火线)不合格。引火线又被称为烟花爆竹燃放者的“生命安全线”,合格的引火线能够保证燃放者在烟花爆竹引爆前跑出危险区域。引火线短,往往使燃放者来不及躲闪,埋下安全隐患。本次抽查的商品中,共有5个批次的商品部件不合格,不合格商品占到9.4%,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引燃时间短和无绿色引线上。垣曲县新城家鑫花炮总汇经销的标明上栗县枫树出口花炮厂生产的500型批号为201705金盆岭牌啄木鸟红炮、河津市辉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上栗县园生出口花炮厂生产的500型批号为201705剑兰牌精品王中王鞭炮、垣曲县力航烟花爆竹经销部经销的标称醴陵市隆泰出口花炮厂生产的500型批号2016隆泰牌啄木鸟红炮部件不合格。
标志不合格。产品标志这一项包括产品名称(使用的中文汉字要求规范)、产品级别(其中:字体要求不小于4号字)、产品类别、警示语(要求“警示语”的字体高度不小于4 mm,或不小于4号字)、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和保质期等。本次抽查中有两批商品标志不合格,不合格商品占到3.8%,主要表现为无含药量、无消费类别。此类产品没有起到告知义务,易使燃放者错误燃放,埋下安全隐患。垣曲县新城吉庆烟花爆竹经销店的标称浏阳市澄潭江镇福盛鞭炮烟花厂生产的1000型牌批号201705的啄木鸟红鞭、以及新绛县商贸开发区南关新勇烟花爆竹经销部经销的1000型批号201610庆祥如意大地红炮,部件和标志两项不合格。
针对本次烟花爆竹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反映出的问题,山西省质监局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认真做好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目前,已将不合格报告寄送至相关市质监局,由其做好后处理工作。对省外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已将不合格报告寄送至相关省质监部门,由其做好追根溯源、制止不合格产品生产行为等工作。(记者秦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