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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质监局整治燃煤锅炉助力环境改善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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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质监局完成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1121台整治任务,为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悉,2014年以来,山西省各市新增注册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100多台共计3800多蒸吨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该局党组高度重视,迅即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由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岐云担任组长,班子全体成员为副组长。整改领导小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反馈和整改工作,深刻反思、提高认识、汲取教训、加强整改、落实责任,倾全力做好燃煤锅炉的后续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该省2014年以来新增登记注册的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1121台整治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其中,除忻府区忻州师范学院3台煤粉锅炉政府发文保留外,该省其他城市建成区和县城建成区的燃煤锅炉都已注销取缔。共取缔注销燃煤锅炉719台,提标改造整治燃煤锅炉176台,停产停用锅炉103台,在非建成区当地政府下文批准或环保达标验收燃煤锅炉123台。
山西省质监局表示,今后,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燃煤锅炉整治的后续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快提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锅炉节能环保水平,促进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努力使三晋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记者秦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