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综合新闻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之全面贯彻落实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机关党
    发布时间:2018-02-23
    来源: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结合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突出年度特色,着眼未来5年纪检监察工作发展,部署了8个方面重点工作。

    第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性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问题在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政治上的要求”;“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摆在首位,明确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的执政规律的准确把握和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高度自信和坚强决心。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第二,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2016年10月,党中央决定在北京、山西、浙江三地先行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的战略部署。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2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中央要求,制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集中力量组建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局良好。下一步,中央纪委要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的配合协作,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做好组织、人事、法律准备。试点地区要推动改革持续深化,2月底前全部产生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3月份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各级监委迅速依法开展工作,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着力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合署办公工作体制,构建科学有效的监察权力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第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党的十九大作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作风建设作出批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的强烈信号。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面上基本刹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不正之风惯性得以扭转,作风建设成为党的建设的亮丽名片。但同时也要看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在,隐形变异、转入地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作风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咬定青山不放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坚持抓节点、抓具体、抓以上率下,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问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增强做好群众工作本领,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第四,让巡视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党的十九大党章充实完善了巡视工作内容,把巡视制度单列一条,成为新时代巡视工作的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二次全会精神,用好巡视利剑,要深化政治巡视,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实施《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牢牢把握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视,紧盯被巡视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统筹安排常规巡视,深化专项巡视,强化机动式巡视,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狠抓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巡视全覆盖质量。要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突出政治巡察,探索开展县(市、区、旗)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方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第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注重加强纪律建设,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十九大总结历史经验和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成果,站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战略高度,作出将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重大部署,对严明党的纪律提出明确要求。加强纪律建设,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注重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研究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第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一句分量很重的话。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等问题依然突出。从巩固压倒性态势到夺取压倒性胜利,必须以坚如磐石的决心,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继续发扬斗争精神,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更有效地遏制增量,坚决打赢这场输不起的斗争。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持续推进“天网行动”,不断提高国际追逃追赃能力和成效。要进一步发挥中央和省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深化标本兼治,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第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蝇贪”成群,其害无穷。当前,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直接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只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才能最大限度争取人民群众支持,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紧盯群众通过巡视、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第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全面从严治党是系统工程,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须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形成一级抓一级、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现在,还有一些党组织和党委书记没有认清形势,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说的多、做的少,上面九级风浪、底下纹丝不动的情况。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章赋予了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各级纪委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好“助手”的职责。要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督促各级纪委持续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完善地方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