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国卫生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筹建全国卫生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复函》(标委办综合函〔2018〕19号)的要求,由质检总局组织筹建全国卫生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作为秘书处承担单位。本着社会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第一届技术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领域相关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服务机构等单位的代表。
二、委员条件
1.熟悉国内外卫生检疫、国际旅行卫生保健、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等相关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3.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指能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出席标准审查会、年会,及时按标委会秘书处要求参与投票,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培训等相关活动);
4.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5.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并支持参与技术委员会活动的在职人员;
6.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的其它规定。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委员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保真实性,由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超过3名,同一人员不能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3.请于2018年3月26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4份(加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另附同底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邮寄至秘书处,同时须将登记表电子版(word版,贴照片,照片分辨率在413*626以上,文件大小2M以下,以“单位名称-委员姓名”命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4.筹建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第一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并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5.每届委员任期五年,推荐单位建议人选应能在本届任期内保持一定稳定性。
6.所有申报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杰
邮箱:yanjie@gdciq.gov.cn
电话:020-87513387(传真)
手机:13424001466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07号
邮编:510635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