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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出台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8-03-02
    来源:

    近日,江西省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该条例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完善了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职责。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厘清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改、公安、住建、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二是明确了特种设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了特种设备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对特种设备安全负责的一般性要求。特别是针对一些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种设备,对其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是明晰了电梯安全管理多方责任。专门设置了“电梯的特别规定”章节,对电梯设计安装、更新、改造、重大修理、日常维护保养等多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对解决电梯安全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是强化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定了随机抽查、定期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机制,规定了监管部门应当进行现场检查的五种情形。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系统及特种设备失信行为公开制度。(黄军根)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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