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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新闻网:质检总局抽查6批次电动工具(电钻、电锤)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
    发布时间:2018-03-02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8日,质检总局官网发布电动工具(电钻、电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2017年第4批,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4个省、直辖市68家企业生产的68批次电动工具(电钻、电锤)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3883.1-200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 3883.6-201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GB/T 3883.7-201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GB 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动工具(电钻、电锤)产品的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发热,泄漏电流,电气强度,耐久性,不正常操作,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接地装置,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机械危险,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项目。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