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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报名工作启动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8-03-05
来源: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国家质检总局拟于2018年3月26日在北京召开立法听证会。听证会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8日,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法人、社会团体等)均可作为陈述人或旁听人报名参加听证会。质检总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参加人员。
申请人员可在质检总局法规司网站-工作信息-《质检总局关于召开<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听证会的公告》中下载《听证会报名表》,通过传真和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