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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印发公告进一步明确检疫处理管理有关要求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关业
发布时间:2018-03-13
来源:
质检总局印发公告进一步明确检疫处理管理有关要求
2018年3月7日,质检总局印发《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实施有关工作的公告》(2018年第30号),对《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质检总局2017年第115号公告)有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确保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到位。
《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于2017年12月29日印发,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检疫处理的监督管理职责,规范了检疫处理流程,明确了检疫处理的处理范围及技术标准,对加强检疫处理监督管理意义重大。规定印发后,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积极研究并做好各项实施准备工作。近期,质检总局通关司加强跟踪监督管理,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组织相关业务司局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以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确保新规定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