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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关于2018年第1批羊绒针织衫等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
    发布时间:2018-03-13
    来源:

    国质检监函〔2018〕89号

    质检总局关于2018年第1批羊绒针织衫等8种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1批羊绒针织衫等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机械及安防等4类产品。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465家企业生产的470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其中,衬衫、纸尿裤(片、垫)、笔记本电脑共有6批次涉嫌假冒、无CCC证书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检验464批次产品中,428批次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2.2%;检出3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8%。抽查产品中,卫生巾(含卫生护垫)和笔记本电脑2种产品全部合格;纸尿裤(片、垫)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5.0%;电能表、电热水壶、衬衫3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0%至10.0%之间;羊绒针织衫和运动头盔2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0%。

    (二)按照抽查产品类别划分,日用及纺织品抽查了196家企业生产的196批次产品,包括羊绒针织衫、衬衫、运动头盔3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2%;电子电器抽查了70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产品,包括电热水壶和笔记本电脑2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7%;轻工产品抽查了118家企业生产的118批次产品,包括卫生巾(含卫生护垫)和纸尿裤(片、垫)2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8%;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了75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电能表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

    (三)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本次监督抽查工作,加大了改革力度,全面实行招标入围、抽检分离、市场买样和视频监控等多项改革举措。一是采用招标入围的方式,公开、公正、科学地遴选承检机构。二是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采用双随机软件,随机确定承检机构,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对承检机构与抽查企业进行随机匹配。三是实行市场买样和生产企业抽样相结合,对羊绒针织衫、运动头盔、衬衫、笔记本电脑、纸尿裤(片、垫)、卫生巾(含卫生护垫)6种产品采用市场买样。四是全面实施抽检分离,生产企业抽样由企业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实施,市场买样由不承担该产品检验任务的机构实施。五是全面实行视频可视化监控,实行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六是继续突出抽查产业集聚区,对电热水壶、纸尿裤(片、垫)、电能表等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羊绒针织衫。抽查了11个省(市)的90批次羊绒针织衫产品,其中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3%。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甲醛含量、pH值、耐碱汗渍色牢度、纤维含量。

    (二)衬衫。抽查了10个省(市)的90批次衬衫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涉嫌假冒,移送相关部门处理。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1%。重点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

    (三)纸尿裤(片、垫)。抽查了13个省(区、市)的60批次纸尿裤(片、垫)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涉嫌假冒,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经检验,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重点对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化脓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渗透性能(滑渗量、回渗量和渗漏量)及pH值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产品渗透性能(滑渗量)。

    (四)卫生巾(含卫生护垫)。抽查了15个省(区、市)的60批次卫生巾(含卫生护垫)产品,重点对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pH、吸水倍率、渗入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五)运动头盔。抽查了5个省(市)的18批次运动头盔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2.2%。重点对产品的视野、佩戴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佩戴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和吸收碰撞能量性能。

    (六)电热水壶。抽查了7个省(市)的57批次电热水壶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8%。重点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

    (七)笔记本电脑。抽查了6个省(市)的20批次笔记本电脑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涉嫌无CCC证书,移送相关部门处理。重点对安全、能效和电磁兼容指标等方面的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产品包括16批次1级能效产品和2批次2级能效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八)电能表。抽查了16个省(区、市)的75批次电能表产品,其中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0%。重点对基本误差、常数、起动、潜动、时钟准确度、电压影响、频率影响、外磁感应强度影响、功耗、高频电磁场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脉冲电压试验、交流电压试验、耐热和阻燃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基本误差、潜动、高频电磁场抗扰度、交流电压试验。

    三、跟踪抽查分析

    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近5年已连续跟踪抽查2次以上的产品共有7种,占本次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87.5%;其中跟踪抽查3次以上的产品有6种,占本次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75%。

    本次对26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发现有18家企业由于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等原因未抽到样品,实际抽查到8家企业的产品,8家企业的产品本次抽查合格。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较高的产品,如羊绒针织衫、运动头盔等产品,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2018年第1批羊绒针织衫等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

    查结果(抄送单位无附件)

    质检总局

    2018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