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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18年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的通知

    作者:中国标准化协会
    发布时间:2018-03-16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保障国家标准样品质量和水平,做好2018年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明确项目支持重点、方向和申报的有关要求,服务和支撑我国标准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做好国家标准样品的立项工作,现开展2018年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科学管理、服务发展基本要求,紧密围绕国家科技发展计划、标准化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创新、文字技术标准有效性验证、实验室认可的需要,推进标准样品与标准的协调性,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撑力度,从源头提升标准样品的质量与水平,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二、立项范围

    申报立项的标准样品应当是以实物形态形式存在的标准,用于统一检验检测的技术要求,其规定的特性应当均匀、稳定,经过准确定值且具有可溯源性。2018年立项重点包括:

    (一)支撑国家重大规划、政策项目

    1、国务院质量提升和标准化体系建设相关项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涉及的标准样品。

    2、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满足科研和产业发展需要的相关项目。《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NQI)、《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等涉及的标准样品。

    3、涉及重大政策需求的项目。《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的重点领域、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所涉及的标准样品。

    4、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年标准化工作要点》中重点领域涉及的标准样品。

    (二)基础通用项目

    1、化学成分类项目,包括:有机材料成分、无机材料成分、复合材料成分、金属成分等标准样品。

    2、物理性能类项目,包括:粒度、色牢度、拉伸性能、热传导性能等标准样品。

    3、分子生物学类项目,包括:核酸定性,结构化学,基因工程,蛋白质工程等标准样品。

    4、环境检测类项目,包括:污染源检测,污染物浓度检测,气体污染物检测等。

    5、消费品类项目,包括: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家居装饰装修产品、服装服饰产品、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文教体育休闲用品、传统文化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以及上述产品检测所涉及的标准样品。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求组织申报。

    (二)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的形式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对所征集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技术路线的科学性、合理性、研制单位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估。

    (三)研制单位应符合标准样品生产者技术能力的基本要求,具有所申报领域的实验室条件,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体系。

    (四)国家标准样品项目应经过充分预研,且研复制周期应控制在36个月内(从下达计划至完成报批),以确保计划的按时完成。

    (五)在研项目数量过多的单位应主动减少新项目的申报,并尽快完成已下达项目。

    四、申报材料

    申报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项目,需提交研制单位的申报公文、项目建议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填报应完整、详实,表达明确、严谨,如为国家重大规划及其它重要项目支持的内容,应当在备注中加以说明。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100048

    联系人:徐大军010-68486136、石雨婷010-68483077

    附件: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项目建议书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