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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作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3-16
    来源:

    各有关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3)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消防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届TC113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191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始筹备全国消防标委会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六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消防及相关专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产品使用单位、检测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管理部门等方面的标准化专家。

    二、委员条件

    1、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2、在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剂、消防车辆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防火阻燃材料、消防管理、灭火与应急救援、火灾调查、建筑消防安全工程、消防信息化、电气防火等专业领域从事科研、生产、监督、检验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或技术骨干,熟悉本专业的业务工作和标准化业务,并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

    3、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五年及以上,现仍从事与本专业有关工作、能够完成本届任期的在职人员。

    4、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能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5、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6、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委员候选人须认真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请于2018年4月14日前,将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另附同底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邮寄至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须提交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含电子版照片)。

    3、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通过对报名单位及个人条件的综合评定,拟定第六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公安部消防局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邮 编:100054

    联系人:胡锐

    电 话:010-66267687

    电子邮箱:sactc113@sina.com

    2018年3月15日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