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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阳县出台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补助标准

    作者:国土资源部
    发布时间:2018-03-19
    来源:
    近日印发《2018年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编排、进度安排和补助标准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助标准和操作流程,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对于农户自愿退出的宅基地,每亩按照1.6万元标准进行补助,不足1亩的按照1.6万元补足,农户签订宅基地退出协议后10日内退出宅基地的,另外再给予每户1万元的奖励,退出的宅基地由县乡村三级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对因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进城购房享受进城购房优惠政策。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可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经镇村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奖补资金直接打入农户“一卡通”。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