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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市“四抓四促”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作者:国土资源部
    发布时间:2018-03-19
    来源:

    一抓组织领导,促责任落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度,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专门确定一名副秘书长具体落实,明确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推进。

    二抓选址落点,促精准脱贫。严把项目选址关,即优先选择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差的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急需改善的村,过去土地整治项目未辐射未带动的村,对项目进行整体规划设计,设计人员与镇、村、组、户进行深入对接,广泛征询镇村组干部、群众代表意见,把他们的建议和项目规划设计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田、水、路、林、渠、村”综合整治的目标,使项目建设最大程度的做到科学合理、实用可行。

    三抓机制建设,促资源整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发改、财政、农业、国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优化资源的工作机制。

    四抓建管结合,促长效发挥。严把工程质量关,邀请当地群众参与工程质量监督。针对水泥路、机耕桥等大型单体工程建设质量,要求责任单位在提交市级验收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质检报告,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必备要件。探索建立项目移交管护制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及时将工程设施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项目效益长期有效发挥。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