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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年内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须全部实施绿色标准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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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绿色建筑成主流
年内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须全部实施绿色标准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今年我区将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推进建筑业产业绿色发展,全年计划实现建筑节能目标约68万吨标准煤,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标准实施率达100%,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材总量的比例达到75%以上。
据悉,2017年我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开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38个,全区累计有227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约3000万平方米。
今年,我区将全面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量质齐升,新建民用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立健全绿色建筑评审、验收机制,重点对设计、审图、施工和监理等责任主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力争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8%,积极推动绿色建材评价向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转变;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完善建立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和建筑节能市场诚信库系统,着力提高建筑领域科技创新水平;推进墙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龙头效应的标杆示范企业,推动装配式墙材部品部件开发生产,完成“限粘”县城15个、“禁实”乡镇251个。
我区还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和BIM信息化技术为基础,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南宁、柳州、玉林、贺州等4个试点城市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要达到10%,示范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要达到8%以上。(记者 骆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