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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化法普法教育及相关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中国标准化协会
发布时间:2018-03-27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修订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标准化法》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法,这部法律的修订对促进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按照《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宣传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通知》(国质检法〔2017〕487号)和《中国标准化协会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我协会定于2018年5月在石家庄举办“新标准化法普法教育及相关知识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新《标准化法》解析暨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
2.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
3.《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解读;
4.研讨、答疑与交流。
二、参加对象
各级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标准化管理人员、大专院校、研究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标准化工作专兼职人员。
三、授课专家
相关领域标准化权威专家。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8年5月16日 15日报到 地点:石家庄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980元/人,(含讲课费、中餐费、资料费、证书费)。住宿费用自理。5月石家庄培训文件.pdf
附件2: 石家庄报名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