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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特事特办解企业燃眉之急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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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熊建来到浙江检验检疫局检务大厅,送上一面写有“为企业排忧解难,服务尽职尽责”的锦旗,对浙江局原产地证签证工作人员热情和周到的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浙江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生产螺杆膨胀发电机组的专业化、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总投资58亿元的印度尼西亚地热发电项目于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名单。2017年9月,开山能源装备公司开始申请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由于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但该公司申请在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第八栏显示的离岸价(FOB)不符合申报规定,按照正常的签发,企业将无法享受到进口国的关税减免。
在得知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后,浙江局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第一时间请示汇报,通过手工更改原产地证第八栏,帮助企业顺利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在进口国顺利清关,并享受到关税减免。
截至目前,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共签发东盟自贸协定产地证书27份、金额8199.64万美元,按照平均5%的关税减免计算,可减免进口国关税410万美元。